关于同意馥感啉口服液等5个药品品规变更产地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/11/30
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文件
豫药采〔2011〕50号
关于同意馥感啉口服液等5个药品
品规变更产地的通知
有关药品生产企业:
你们提交的关于药品变更产地的申请收悉。根据河南省卫生厅等七部门《关于印发<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(试行)>的通知》(豫卫发〔2007〕24号)第九条第二款规定,经审核,馥感啉口服液等5个药品品规产地变更申请有效,采购期间原企业应履行的一切责任和义务,均由变更后的企业承担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 5个药品品规产地变更对照表
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
抄送: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,各省辖市医药采购工作机构
序号 |
药品流水号 |
药品名称 |
剂型 |
规格 |
药品批准文号 |
原企业名称 |
变更后企业名称 |
1 |
76257 |
馥感啉口服液 |
口服液 |
10ml |
国药准字Z20025275 |
陕西容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云南一品红制药有限公司 |
2 |
73615 |
拉莫三嗪 |
片剂 |
50mg |
H20110023 |
英国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|
GlaxoSmithkline Pharmaceuticals SA |
3 |
67210/67226/84739 |
泛硫乙胺 |
胶囊 |
0.1g |
国药准字H20113221 |
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合肥合源药业有限公司 |
4 |
67103 |
脑脉利颗粒 |
颗粒剂 |
10g |
国药准字Z20110004 |
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|
合肥合源药业有限公司 |
5 |
95214 |
门冬氨酸钾 |
注射液 |
10ml:1.712g |
国药准字H20110032 |
沈阳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|
辽宁药联制药有限公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