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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政策简析】低价药将何去何从,或许将成为过客

浏览次数: 日期:2017-11-04

  药品中标价格过低,乃至部分产品价格倒挂,导致临床必需用药出现短缺现象。

  2014年,为了缓解部分常用低价药品出现供应不足甚至断供的情况,不能满足患者用药需求。国家8部委出台,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。国家发改委针对该意见发布相关通知,同时发布了533个低价药目录。

  国家低价药目录出台后,各地陆续制定符合本地区的低价药调整目录。三年过去了,低价药怎么样呢?

  什么是低价药

  目前国内的药品,虽然都是政府招标采购,但后者被层层加码,价格一路飙升,前者却面临利薄无人生产的尴尬境地。因此加大医改力度,完善定价机制和政府招标采购机制,以真正保障老百姓利益。

  政府已经屡次‚出手‛降低药价,虽然对这股药价虚火起到了一定抑制作用,但是也有人指出,降药价导致了一些低价药正在慢慢淡出人们的视线,‚那些既便宜又管用的‘小药’越来越少了,无论在医院药房还是零售药店都很难找到它们的踪影‛,一位网友在微博中说道。

  各省低价药增补情况

  国家低价药目录出台后,全国31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均已制定本地区的低价药目录,在最初公布的增补目录中,增补最多的上海,共增补304个,而增补最少的地区为江西省,仅增补了10个产品。

 

 

 

 

  各地动态调整机制

  随着低价药政策的落地,在实际采购过程中,地方对低价药实行动态调整,迄今为止,包括广东在内的14个省份均已出台或已执行低价药动态调整政策。面对取消政府定价后的药品市场,低价药3元5元的限制已成为药品企业经营的障碍。动态调整给予了企业更大的选择空间。进可享受医院挂网议价的宽松采购政策,退可享受药店零售的品牌议价。

 

 

  低价药应该有两个属性

  虽然国家有了基本药物,有了医保目录产品,但是由于招标过程中,双信封评审机制最低价价格中标,使得许多基本药物产品因为价格低而落标。所以低价药政策的出台,要想从制定的出发来将,应该具备以下两个属性:

  1、对于常用药品,因为价格过于虚高,通过日使用费管理,可以有效控制药品价格。

  2、对于中标价格过低,从而导致无法供应,临床用药短缺的药品,通过给予合理的价格空间,就能维持药品供应链运作,从而缓解临床用药短缺现象。

  做不了下去了,撤

  前面谈到,低价药政策在采购过程中,就应该,采取直接挂网,按照日使用费的价格供应,可是在各省集采过程中,虽然都采取直接挂网的模式,可是在实际采购中,却仍参考历史中标价,和其他省份的价格进行议价,可是这样一来,药,又没了,很多企业低价药都已经不做了,退出了市场。

  曾采访过一个企业,关于低价药的事情,我问及该企业低价药在各省卖的怎么样,负责人告诉我,不做了,价格太低。我说不是按照日使用费执行的吗,还有空间啊。负责回复我说,该厂一个中药颗粒制剂按照低价药政策,日使用费5元,3天量就是15元,可是在很多地区采取历史中标价和其他省份价格联动后,最高只能卖7元了,原先的中标价8元,都因为利润空间小,不能供应了,现在更低了,更不可能供应了。只能停产了。

  低价药将何去何从

  真的没有统计过,533+地方增补的低价药到底还有多少可以供应的了,低价药将何去何从。

  随着国家医保目录的落地,两保合一政策的出台,临床路径的制定,定企生产,如果这些能解决药品短缺问题,那么低价药也许将不了了之了。

  也许低价药政策只是在某个特定时间出台的一个过渡政策吧,希望低价药,不再走丢,不再让临床短缺,低价药也许只是一个过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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